劲牌70周年品牌官宣,全球征集“劲牌故事”******
1月9日,劲牌公司七十周年品牌官宣发布会活动在武汉举行,拉开了劲牌公司70周年庆祝活动的序幕,发布会官宣了劲牌新的企业品牌战略定位,发布了1953-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启动了“我与劲牌的故事”全球征集活动。
劲牌公司1953年创建于湖北大冶。值此70周年品牌官宣活动之际,劲牌公司发布新的企业品牌战略定位:“创新草本科技创造健康生活”。据了解,此次品牌升级标志着劲牌公司在“健康产品企业”定位下,企业品牌传播聚焦于创新草本科技,赋能产品健康内涵,以人类的健康事业为安身立命之本,坚持走专业化的道路。
发布会上,劲牌公司总裁王楠波携手6位嘉宾共同开启了“我与劲牌的故事”系列全球征集活动,这也标志着庆祝劲牌公司成立七十周年系列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据悉,劲牌公司将在2023全年开展一系列庆祝建厂70周年活动,包括70年主题酒的开发、劲粉节、小满封藏节、劲酒健康跑、毛铺草本中国行,以及70周年庆典大会和文艺晚会等。
70年来,劲牌公司以“健康人类、永无止境”的企业精神,“创新草本科技、创造健康生活”的品牌定位,通过提供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始终将提高消费者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作为企业的使命,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健康产品企业。
劲牌公司拥有“保健酒、健康白酒、中药业”三大业务板块,专注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分别打造了“中国劲酒、毛铺酒、持正堂”三大核心产品品牌,坚持所有产品和服务必须具有健康内涵和健康价值。
劲牌公司围绕“健康、科技、品质”核心价值,通过创新草本科技赋能产品健康内涵,率先将科学提取技术、中药指纹图谱技术运用于产品生产。目前,劲牌公司拥有专业技术研发人员380余名,与国内外20余家科研院校(机构)开展了多项科研攻关工作,有17项重大科技成果被国内权威机构认定为达到“国际领先(先进)”水平,拥有专利177件。
劲牌公司坚持“好而不同,追求极致”的产品理念,通过精益求精的产品品质为消费者创造健康生活。目前已在湖北黄石、四川宜宾、贵州茅台镇分别建设清、浓、酱三香原酒酿造基地,并拥有130多个中药材直供基地。2021年,劲牌公司获得第十九届全国质量奖组织奖,2022年又获得第二十届全国质量奖个人奖,连续两年获得全国质量奖最高奖项,在全国酒业中,劲牌成为唯一。
劲牌公司秉承“示善怀仁,共生共荣”的社会理念,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热心公益慈善事业,截至2022年12月,劲牌公司历年累计公益捐赠总额达26.37亿元。先后荣获“中华慈善奖”(四次)、“全国文明单位”(四次),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奖、“绿色工厂”、“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等百余项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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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